发布时间: 2025-12-04
来源:最新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精神,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收费及监控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粤交人〔2025〕17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系列文件规定,以及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备〔2024〕26号)的要求,结合统筹规划,现就2026年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级别
职业(工种):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发布员)
级别: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详见《2026年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安排》(附件1)。若(附件1)所列时间与后续发布的当期具体认定考试通知时间有差异,届时以当期认定考试通知明确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标准,动态更新相关职业技能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附件2)执行,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官网(网址:https://www.gdgch.com)查看当期认定通知文件进行报名。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2026年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执行。
五、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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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认定级别 |
新考收费标准 |
补考单科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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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发布员) |
五级/初级工 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 |
375元/人次 |
理论:65元/人次 技能:310元/人次 |
六、认定报名
认定报名和审核均通过网上系统平台进行,具体如下: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网站(考务系统):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按照考务系统报名指引(附件4),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相关上传资料须为原件扫描文档)。
网址:https://gdsgsglfz-jndj-ks.zjyun.org
2.线上实名认证报名——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技能广东):考生按要求登录该平台按照对应评价计划输入报名码,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审核通过则完成报名(操作流程及报名码另行提供)。对于报考阶段触发预警的考生,须上传完整报名佐证资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成功报名的,即视为放弃当期认定。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
以上两个平台均审核通过后,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在认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认定成绩对外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其他时间段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在截止受理成绩复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考生。
八、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网址:http://jndj.osta.org.cn/
九、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二)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费;
(三)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计算,即考试之日),考生可在一年内按原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的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周老师13798125614 吴老师15920580424
质量监督:020-83731340、020-83731181
附件:1.2026年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安排
2.2026年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3.2026年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4.考务系统报名指引
5.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考教材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