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章程》,填写《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入会申请表》。
二、填写好入会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将入会申请表、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ygs2010@126.com,纸质原件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2101室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省高促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20-83731181。
三、入会单位按章程规定缴费,本会每年收取副会长单位5万元、常务理事单位3万元、理事单位2万元、会员单位1万元(具体条例,详见章程)。新入会单位第一年会费于办理入会手续时缴交,其他会费单位于每年5月底前缴交至省高促会指定账户,由本会提供统一发票。
四、完成入会申请手续,本会发送入会单位会费电子票据,邮寄会员单位证书和牌匾。
五、缴费方式(会费统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账 号:120906726310501
汇款时请在备注栏上写明“会费”。
六、会员权力与义务
(一)会员权力:
1.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2.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入会自愿、退回自由权;
5. 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6. 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 免费获得本会连续内部资料出版物《南粤高速》;
8.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义务:
1. 遵守本会的章程;
2. 执行本会的决议;
3.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 向本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按规定缴纳会费;
7.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会员享受的服务
1. 出席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2. 享受行业资讯、最新的政策文件信息及交流的内容信息等服务;
3. 参加会举办的研讨会、座谈会、论坛、年会等活动;
4. 享受在会官网及官微作会员简介和会员咨询的宣传;
5. 参加相关评先创优表彰活动;
6. 参加会组织的培训及参观学习活动;
7. 获得会授予的单位会员(或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证书及牌匾,并享有“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的会员身份参与社会交往活动。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