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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7

来源:职业技能竞赛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84 号)的有关精神,2024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将由我会主办,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竞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 年全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积极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创新组织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评,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建设技能型社会,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赛

各参赛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选拔赛,把开展技能竞赛与推进员工职业技能等级提升提高产业工人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坚持公平公正提升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担负起为省选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技术准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各类安全意识,坚守竞赛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做好宣传总结,营造氛围

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造声势、扩影响,大力宣传赛事活动、选手风采和技能人才培养成果,进一步在我省高速公路行业内营造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竞赛名称

本届竞赛名称为2024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

选拔赛名称为:2024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xx(路段、公司、片区)选拔赛。

三、竞赛组委会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竞赛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竞赛工作,下设办公室及各业务组

<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技术专家组>负责组织制定竞赛技术工作方案;对竞赛各环节技术工作提出规范要求;提出专家组长(裁判长人选;组织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命题;会同承办、协办单位实施技术保障;根据职责参与处理竞赛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工作

<赛务工作组>负责竞赛项目赛务保障等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协助审核技术工作文件;组织落实所需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根据职责及时妥善处理赛场突发情况等    

<竞赛仲裁组>负责对在竞赛中有争议的问题提起仲裁时做出公正、公开的决断

<竞赛裁判组>负责竞赛时的裁判工作

<竞赛统计组>负责竞赛成绩统计、复核统计和名次排名工作

<会务组>负责此次竞赛的会务安排、活动宣传、人员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具体成员名单待定。

四、时间安排

根据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流程指引,相关工作阶段安排如下:

前期准备阶段(6月至7月)

1.成立竞赛组织机构、组建专家团队

2.编写组织工作方案、编写技术工作文件

3.征求意见确定竞赛方案,印发竞赛通知

4.编写竞赛题库、更新竞赛系统

选拔赛阶段(8月至9月)

各参赛单位在做好赛前业务培训、技能练兵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初赛选拔9月底前完成决赛报名工作。

决赛阶段(10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范围

由广东省各高速公路公司(省交通集团二级单位、广州交投集团、深高速、东莞交投集团、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惠州交投集团、珠海交控集团、相关央企等)为单位参加大赛,并在各单位下属运营路段公司范围内组织选拔赛后,按参加选拔赛的单位数和人数情况报送决赛选手决赛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0人)。其中参赛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广东省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的收费监控系列员工,岗位包括:收费员、收费协管员、收费(副)班长、督导员、票管员、监控员、稽查员等。

(二)参赛人员年龄需在16 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截止2024630日前(含630日)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与现参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参赛人员必须是参加本单位岗前培训合格上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业员工。

(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技术能手”的选手,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六、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技术方案另行下发。

(一)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法律法规知识应用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按70%计入理论知识总成绩,法律法规知识应用按30%计入理论知识总成绩。

理论竞赛形式和采用平台待定。

(二)技能操作竞赛

技能操作竞赛包括收费业务技能操作和监控业务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收费业务技能操作成绩按70%计入技能操作总成绩,监控业务技能操作成绩按30%计入技能操作总成绩。

技能操作竞赛采用模拟操作形式,使用“高速学堂一体化培训平台PC客户端(高速公路营运业务技能培训系统)”,由广州极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七、奖项设置

对所有参赛选手中总分1名的选手,根据有关要求于第二年优先按程序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对所有参赛选手中总分2名的优胜选手,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根据参赛选手总得分分数高低决定比赛名次。其中设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按有关规定组织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本次竞赛中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晋升为二级/技师,其他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

(四)除以上奖项外,大赛设A、B组,对A组(广东省交通集团参赛单位)前60名,B组(广东省交通集团外参赛单位)前20名选手颁发优秀奖,由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已获一、二、三等奖的不重复颁发,其他参赛选手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参赛证书。

(五)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优秀组织奖”贡献奖若干其中,团体成绩以参赛队为单位,按照每队参赛选手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确定名次。若遇团体总成绩相同者,个人名次靠前者(以最靠前的1名选手)团体名次在前。

(六)对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裁判员、工作人员、以及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或教练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鼓励各单位完善竞赛激励政策,建立和完善参与竞赛工作的教练、专家、选手、专职工作人员等人才专业化培养和发展机制,对竞赛获奖选手以及在选手培养、竞赛组织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七、相关成员推荐及情况报送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下相关成员推荐要求填写附件2至3,于6月17日前将人员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我会秘书处nygs2010@126.com。

1.大赛组委会委员:各参赛单位分别选派1人,原则上由各单位分管竞赛工作的领导兼任;

2.技术专家:各单位推荐1位熟悉收费、监控业务的骨干担任;

3.裁判:各单位结合《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遴选要求》(详见附件1)的有关条件,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裁判。并填写《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

4.赛务工作人员:各单位推荐1位熟悉相关赛务工作的人员兼任。

(二)为明确决赛参赛名额分配比例,请各单位填写《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4)于6月17日前报送至我会秘书处邮箱nygs2010@126.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谊,020-83731181,15920580424

 箱:nygs2010@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2101室

 附件:

1.《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遴选要求》

2.《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3.《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报送表》

4.《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

5.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流程图

6.《关于做好 2024 年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84 号)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遴选要求

 裁判人员是项目裁判组全体成员,一般包括裁判长及裁判员。遴选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心理、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

(二)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承担大赛执裁工作,时间上有保证。严守竞赛纪律,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裁,不徇私情。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具备良好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优先考虑。

(三)了解掌握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能准确、熟练运用。原则上应参与过国家级或行业(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或其他技术工作。

(四)裁判长还应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声誉,行业内认可度高,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参与过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世界技能大赛技术工作,具有担任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长(员)或技术工作专家的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对于新职业项目,裁判人员应参照上述条件在相关职业(领域)推荐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裁判长候选人应参与过相关职业(领域)行业(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或世界技能大赛技术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裁判长。应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赛事组委会管理;做好相应沟通协调,落实竞赛各项技术工作;按时、认真组织完成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的编制工作;带头坚持并维护竞赛公平公正,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有影响竞赛公平公正的言行;按照组委会安排,主持做好本项目赛前技术说明等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公平公正,组织全体裁判员做好本项目评判和相关技术工作;组织本项目开展技术点评。

(二)裁判员。参加赛前技术讨论交流,熟练掌握竞赛技术规则;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客观、公正、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服从裁判长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公平公正执裁,不徇私舞弊;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执裁时间安排,保证执裁工作正常进行。

三、遴选及产生

裁判长由赛事组委会依据前述条件遴选确定并填写技术备案表报备。裁判员一般采用由参赛代表队等额推荐的方式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