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12
来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各相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收费及监控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粤交人〔2026〕17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备〔2024〕26号)文件精神,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省高促会”)定于2026年4月开展第二期广东省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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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工种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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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
五级/初级农 四级/中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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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
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发布员 |
四级/中级工 |
二、认定考试安排
本次认定拟分工种、分等级、分批次进行,符合补考条件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认定考试组织、安排、考核等全部工作由省高促会负责统筹。
(一)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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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级别 |
批次 |
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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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
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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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2026年4月21日 14:3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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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2026年4月21日 16: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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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第一 批次 |
实操:2026年4月22日 0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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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2026年4月22日 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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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批次 |
实操:2026年4月22日 14:3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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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2026年4月22日 16: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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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批次 |
实操:2026年4月23日 0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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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2026年4月23日 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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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发布员) |
四级 |
第一 批次 |
实操:2026年4月25日 0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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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2026年4月25日 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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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批次 |
实操:2026年4月25日 14:3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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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2026年4月25日 16:30-18:00 |
(二)认定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碧江考点(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碧江生活区)
(三)认定科目:理论+技能实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实操采用模拟操作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单项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三、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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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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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
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发布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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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系统报名 |
3月19日—3月25日 |
3月23日—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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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系统报名审核 |
3月20日—3月26日 |
3月24日—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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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实名认证报名 |
3月26日—3月29日 |
3月30日—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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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报名审核 |
3月27日—3月30日 |
3月31日—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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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报名资料提交 |
3月31日—4月6日 |
4月3日—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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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
4月10日前 |
4月15日前 |
(二)报名方式
认定报名和审核均通过网上系统平台进行,具体如下:
1.考务系统报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网站: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按照报名指引(报名前另行提供),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相关上传资料须为原件扫描文档)。
网址:https://gdsgsglfz-jndj-ks.zjyun.org
2.线上实名认证报名(考务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技能广东):考生按要求登录该平台按照对应评价计划输入报名码,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审核通过则完成报名(操作流程及报名码另行提供)。对于报考阶段触发预警的考生,须上传完整报名佐证资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成功报名的,即视为放弃当期认定。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
(三)纸质认定材料递交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原件(附件2):打印并手写签字加盖手印;
2.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如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需一并提供全日制最高学历证明文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条件申报的考生需提供);
5.工作年限承诺书原件(附件3):打印并手写签字加盖手印,每段工作经历需加盖所属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并附上对应的社保证明(附于工作年限承诺书文件之后);
6.报考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4):打印并手写签字加盖手印。
上述附件材料可在省高促会官网(https://www.gdgch.com)下载,具体路径为: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料下载。
纸质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并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2101室,办公室,020-83731340。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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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认定级别 |
新考收费标准 |
补考单科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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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
五级/初级工 四级/中级工 |
375元/人次 |
理论:65元/人次 技能:31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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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 发布员) |
四级/中级工 |
375元/人次 |
理论:65元/人次 技能:310元/人次 |
(二)缴费方式
1.可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费用。
收款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账 号:120906726310501
2.汇款时请按以下要求在备注栏上写明相关信息:
(1)单位集体缴费的,请备注“单位简称+人数”;
(2)个人缴费的,请备注“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数”。
3.发票:如需开具发票,请于5月2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逾期将视为放弃开票资格。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在认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认定成绩对外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其他时间段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省高促会在截止受理成绩复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考生。
七、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印制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网址:http://jndj.osta.org.cn/
八、加强认定考试规范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二)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费;
(三)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计算,即考试之日),考生可在一年内按原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的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四)认定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五)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就业的劳动者,参加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自行申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周老师,13798125614;
许老师,13570514449。
质量监督:020-83731181、020-83731340。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2.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3.工作年限承诺书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个人诚信承诺书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2026年3月10日